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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www.gxdrc.gov.cn 2007-08-03 10:00: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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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淘汰计划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7〕1351号)转发你们,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按照《通知》要求,会同市经委等部门,研究提出“十一五”期间本地区三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总量计划和年度安排初步方案,并认真填写“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生产能力情况表”和“各市电石、铁合金、焦化落后生产能力分年度淘汰计划表”,于2007年7月5日前报我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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